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五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通知
(黑建规[2009]19号)
各地、市(县)规划(建设)局、处(办)、文化局,黑河市文物管理委员会,省农垦、森工总局建设局:
为更好地保护、继承和发展我国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弘扬民族传统和地方特色,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联合印发了《关于组织申报第五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通知》(建规函[2009]114号),决定开展第五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申报认定工作。请各地按照文件要求(详见附件),认真组织当地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本次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组织申报工作,要对本地的历史文化资源进行深入挖掘,将符合申报条件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及时上报,切勿遗漏。
二、要根据《关于组织申报第五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通知》(建规函[2009]114号)要求的评选范围、基本条件、申报程序、评价标准和上报材料,对申报的内容逐项审核把关,做到实事求是,保证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