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总站关于在全省推广使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标准化配置的通知
(黑建安协[2009]3号)
各地(市)、县建设安全监察站:
在近期开展的全省建筑业重点工作督查检查中发现,我省有相当多的施工现场存在临时用电工程不按标准进行配置的问题,主要表现如下:
一、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断路器与设备容量不匹配、满足不了相应保护要求,易造成设备损坏及电气火灾事故。
二、选用的漏电保护器、断路器,未能按其使用功能设置,即配电保护与设备保护混用。
三、未按《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限制、禁止使用技术规定》要求使用石板闸刀开关、胶盖开关,而未采用具有明显断电点的塑料透明外壳断路器,有的电器元件没有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四、配电箱、开关箱采用冷轧钢板厚度过薄(0.8-1.2mm),不符合安全要求。
五、总配电室设置不符合三级耐火等级要求,仍采用可燃材料搭设,且室内缺少各种制度及工作照明与事故照明,配电盘安装不符合安全要求。
六、外电防护设施与外电的安全距离不够,选用搭设的材料材质不符合安全要求,且搭设设施防穿透强度达不到IP30级的规定。
七、现场采用的负荷线绝缘老化、破损,接头设置不符合要求。
八、大部分移动设备,手持式电动工具的保护零线线径不符合要求,一是线径较细;二是未做两点PE线设置。
九、重复接地线设置不规范,有的直接用圆钢、扁钢接到箱体上,有的与箱体进行串联,直接采用绝缘铜线压接到端子板的较少。
十、多股铜线不挂锡、无压线鼻子,直接与端子板连接,松动不牢固,多股铝芯线无压线鼻子,直接与端子板相连。
十一、选择电缆、电线保护管的内径尺寸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基本达不到管内导线散热的要求;露出地面的保护管排列不整齐,保护管不到位,甚至有多趟回路穿在一个保护管内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