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报送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情况的通知
(黑建安办函[2009]35号)
各市地建设局(建委),省农垦总局建设局,省森工建设安全站:
为及时掌握全省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创建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促进全省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创建工作稳步提高,请各地将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创建情况(在建工程及创建标准化工地工程的数量、规模,未创建的原因,工程进展及推进创建标准化工地的做法、经验、标准化工地评定情况及存在问题、下步措施、工作建议等)于8月20日前报省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总站,同时一并汇总报所属县(市、区)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