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举办2009年房地产营销人员岗位培训班的通知
各地市建设局(建委)、房产局、开发办,省森工、农垦总局建设局,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维护我省房地产市场秩序,提高开发企业工作人员业务素质,确保我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营销人员全员持证上岗,省建设厅委托省房协和哈尔滨工程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培训中心对全省房地产开发和中介服务机构营销人员进行岗位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房地产开发企业营销负责人和营销员,房地产经营中介服务机构工作人员。
二、2009年房地产营销人员岗位培训班拟在哈尔滨、佳木斯、牡丹江、大庆举办。具体培训时间:
1、哈尔滨片(森工、农垦)
时间:9月9日报到,10日~13日授课
2、佳木斯片(含鹤岗、双鸭山、伊春、森工、农垦)
时间:9月11日报到,12~15日授课
3、大庆片(含齐齐哈尔、绥化、大兴安岭、黑河、森工、农垦)
时间:9月13日报到,14~17日授课
4、牡丹江片(含鸡西、七台河市、森工、农垦)
时间:9月15日报到,16日~19日授课
省森工、农垦总局所属企业可就近参加培训班。具体报到地点请学员直接与参加片内培训地市联系。
三、培训内容
1、房地产开发形势解读;
2、
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3、国家房产测量规范;
4、商品房前沿销售理念;
5、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房地产开发有关法律、法规;
6、银行按揭贷款业务。
四、培训费用:每位学员1000元,已交培训费的学员报名时携带收据。食宿统一安排,宿费自理。
五、报名方式:房地产开发企业到当地行业主管部门报名,县级城市由县级行业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报所属地市行业主管部门,省直企业和哈尔滨所属企业以及中介机构等社会人员直接到省房地产业协会报名。各地市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所属企业报名,并于9月1日前统一将报名回执报省房地产业协会。(哈尔滨市南岗区鼎新三道街31号,邮编:150009)。具体报到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