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壁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鹤政〔2009〕2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鹤壁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六月三十日
鹤壁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09〕9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与目标
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依法整顿、科学监管”的原则,将治理整顿与振兴食品产业、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认真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用两年左右时间开展食品安全整顿,扎实推进食品安全市创建工作,使全市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工作机制基本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更为完善,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行业自律意识显著增强,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得到规范,有效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整顿任务和进度安排
(一)开展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顿
1.主要任务:
(1)开展食品中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专项抽检和监测,查处研制、生产、销售、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
(2)加大对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打击在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中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整治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在生产环节,重点检查原料的使用情况、有无产品标签;在经营环节,以食品添加剂批发市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加大产品标签和说明书以及非食品添加剂冒充食品添加剂等情况的检查,核实食品添加剂来源;在餐饮服务环节,重点查处在食品中使用非食品添加物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3)调查掌握非法食品添加物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品种、易被添加的食品类别,收集汇总非法食品添加物和违法超范围、超限量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称以及被添加食品类别。对已有检测方法的违法添加物,向社会公布检测方法和参考检测限值。
(4)严格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制度,加强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管理,实施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登记备案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