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创建任务
(一)完善政策支持体系。针对创业者在市场准入、行政管理、融资渠道等方面遇到的突出问题,积极探索完善政策;探索建立创业专项扶持资金,健全和落实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场地安排等扶持政策,形成支持创业的政策体系和良好的创业环境。
(二)健全创业培训体系。通过扩大创业培训范围,将有创业愿望和培训要求的城乡劳动者全部纳入创业培训范围,实现创业培训全覆盖。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和资源建立创业孵化基地,推进创业实训。提高创业培训质量,实现较高的创业初始成功率。
(三)构建创业服务体系。依托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创业指导服务组织,承担创业服务的组织实施责任。建立创业服务公共平台,建立创业信息服务网络和信息发布制度,形成基本成熟的创业服务体系。
(四)健全工作考核体系。把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强化责任,科学考核。
三、创建步骤
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需要全市上下共同努力、协调推进。结合我市实际,创建工作分三个阶段,具体是:
(一)宣传动员阶段(2009年7月)
1.制订综合性政策。在摸清各县区创业基本情况,收集、整理各方面创业扶持政策基础上,出台、完善我市创业带动就业的扶持政策。
2.营造舆论氛围。召开全市创建创业型城市动员会,对创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利用新闻媒介宣传全民创业的重要性,在全市逐步掀起创业型城市创建热潮。
3.制订实施细则和工作方案。有关部门根据全市总体部署,在市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出台创建工作实施细则。各县区制订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完善工作措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9年8月至2010年10月)
市领导小组按照本方案,组织实施全市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围绕营造良好创业氛围、创建全国创业型城市这一总体目标,切实履行工作责任,全面落实各项扶持创业政策,积极开展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各县区政府是本区域内推进创业型城市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建立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和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协调配合的创建工作领导机构。加大创业平台建设力度,加快各类创业基地建设,健全完善服务体系,进一步改善创业环境,提高服务质量。
(三)总结完善阶段(2010年11月至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