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推进社区安全服务。深入开展“平安社区”和“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大力实施社区警务战略,建立“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社区治安防控网络。加强社区警务室建设,将其纳入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整体规划,统一解决。加强社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以社区保安、联防队员为主体,专职和义务人员相结合的治安巡逻、看楼护院、邻里守望等活动。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及时有效地化解社区矛盾和不稳定因素。加强对社区刑释解教人员、监外执行人员和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的帮助、教育和转化工作,依法打击“黄赌毒”和非法传销。加强消防教育,提升社区消防安全水平。完善疫病传染、食品安全、灾害事故的应急反应机制,提高社区应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能力。
8.推进社区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建立和完善社区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网络。加强暂住人口登记管理,建立出租房屋登记备案制度,加强经常性检查。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和“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户籍所在地配合”的原则,实行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同宣传、同投入、同服务、同管理,为流动人口的生活与就业创造好的环境。规范流动人口管理的相关程序,取消不合理收费,为流动人口提供优质服务。
9.推进社区环境保护和服务。开展“绿色社区”创建活动,把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纳入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宣传和普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保知识,营造社区环境文化氛围。动员和组织社区居民参与各类环保公益活动,增强居民的环保意识和生态文明观念,倡导绿色消费理念。建立垃圾分类投放、收集和资源回收的长效运行机制,减少污染物排放。维护居民对社区环境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区。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鹤壁市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全市社区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督查,并对社区建设实行目标管理,形成政府主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社区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社区建设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把加强社区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实施社会救助和再就业工程、发展第三产业、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等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强力推动我市社区建设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基础。要分级制定社区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分层次、分类别推进,确保各项目标按期完成,全面提升我市社区管理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