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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将鹤山区韩林涧和姬家山两个产业园区列为市级产业园区的通知

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将鹤山区韩林涧和姬家山两个产业园区列为市级产业园区的通知
(鹤政〔2009〕4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快全市产业集聚区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将鹤山区韩林涧产业园区纳入山城区石林陶瓷产业集聚区,将鹤山区姬家山产业园区列为市级产业园区。鹤山区要按照我市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加快编制两个产业园区的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规;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积极推进园区内道路、水电、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力度,尽快落地更多的大项目、好项目,努力为全市经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市有关部门要发挥各自职能,提供优质服务,努力为园区建设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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