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2009-2010年)的通知
(黑卫监督发〔2009〕393号)
各市(行署)卫生局:
为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提高职业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保障广大劳动者健康,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诊断和鉴定管理办法》、《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卫生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和《
关于进一步落实责任切实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黑龙江省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2009-201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七月二十八日
黑龙江省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2009年-2010年)
为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提高职业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保障广大劳动者健康,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诊断和鉴定管理办法》、《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卫生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和《
关于进一步落实责任切实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特制定本规划。
一、目的
以提供公平、有效、优质的职业卫生服务为目的,构建与区域职业卫生服务需求相适应的职业卫生服务体系,提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能力和资源利用效率。
二、目标
通过对全省职业卫生资源的合理配置,统筹调整,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职业病防治体系。到2010年底,全省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管理规范的职业卫生服务网络,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职业卫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