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劳动监察执法和劳动争议调处工作。将小企业实施劳动合同制度情况作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的重要内容,加强日常巡查、书面审查、举报投诉专查和专项执法检查,督促小企业依法规范用工。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中要落实执法维权与服务企业、支持企业发展相结合的各项举措,注重对小企业违法行为的预防和教育,把帮扶小企业体现在执法的全过程。对不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不按时足额支付工资、不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可发送监察建议书或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加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力度,通过调解柔性化处理争议,发挥简易程序、终局裁决的作用,及时依法处理小企业与职工因订立、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切实维护争议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组织实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工会组织和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要高度重视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领导,把全面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行动计划落到实处。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成立三方专门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建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内部劳动关系、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处理、农民工工作等单位和工会、企业代表组织分工明确、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要积极主动争取工商、税务、安全监管等行政管理部门和妇联、共表团等组织以及媒体的配合支持,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协调配合,形成推进专项行动的合力,共同促进劳动合同制度的顺利实施。
(二)统筹规划,精心组织实施。要结合本地实际制订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时间进度,并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列入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目标责任制,推动工作有效开展。采取分行业或分片包干的办法,主动登门,指导有条件的小企业配备专职或兼职劳动合同管理员。深入企业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逐户发放劳动合同示范文本,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三)加强督查,抓好工作落实。要加强对工作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考核,要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专项行动中出现的新情况,研究解决新问题,确保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在推进工作中,要注意选树先进典型,切实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对专项行动中涌现的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进行通报推广,推动专项行动顺利开展,省厅将适时组织人员对各市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