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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省企业联合会、省企业家协会关于全面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省企业联合会、省企业家协会关于全面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
(豫人社劳资[2010]5号)


各省辖市、有关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总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提高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推动小企业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工作,根据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要求,省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决定,在全省开展全面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重要意义

  劳动合同法施行以来,各类企业贯彻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工作取得较大进展,但是小企业中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劳动用工行为不规范等问题仍较突出,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影响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小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是吸纳就业的重要渠道,在小企业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对于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中原崛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计划,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促进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相结合,着力提高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行质量,逐步提升劳动用工管理水平,整体部署、因企制宜、分类指导、加强服务,推动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双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

  二、目标任务

  从2010年至2012年,用三年时间基本实现小企业与劳动者普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其中,2010年力争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65%以上,2011年力争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0%以上。规范工资支付和工时管理,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小企业普遍依法制定劳动规章制度,建立职工名册。

  三、行动措施

  (一)加强对小企业劳动用工的动态监管。依据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2003年发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中确定的小企业标准(见附件),各地要组织力量对本地区小企业劳动用工情况开展摸底调查,全面摸清辖区内小企业户数、职工人数以及劳动合同签订等底数。在此基础上,加强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建设,指导小企业建立职工名册,督促企业对招用职工和订立(续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情况及时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按照信息准确、规范、统一的要求加快建立健全劳动用工信息数据库,实现对小企业劳动用工的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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