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认定汪忠义等13位同志劳动仲裁员资格的通知
(豫人社仲裁[2010]7号)
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由你局推荐,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认定汪忠义等13位同志劳动仲裁员资格,并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仲裁员资格证书》。本证书自颁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具体名单如下:
姓名 工作单位
汪忠义 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陈 昭 渑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王书敏 渑池县城关镇劳动保障所
吕 炯 卢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张文彬 卢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史永军 义马市社会事业中心
张珂宁 三门峡市湖滨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