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建设工程无证资料员及质检员岗位培训的通知
(黑建监[2009]24号)
各市(地)工程质量监督站、省农垦、森工总局监督站、专业监督站: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全省建设行业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岗位资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黑建发[2008]1号)及《关于全省建设企业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等五种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实行岗位资格证书制度的通知》(黑建人[2008]11号)文件要求,为满足我省资料员、质检员上岗需要,规范全省资料员、质检员从业行为,提高其技术素质和职业水平,保证建设工程质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将于2009年11中下旬,委托哈尔滨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对各地市拟从事工程资料和质量检查管理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培训考试合格颁发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印制的岗位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培训人员:
1、无证资料员:各地市建设、监理、施工企业拟申请资料员岗位证书人员。
2、 无证质量检查员:各地市施工企业拟申请质检员岗位证书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一)资料员培训内容:
1、国务院《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
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条例》;
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4、《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
5、建设、监理单位资料管理实务;
6、施工单位资料管理实务;
7、市政资料管理实务;
8、建筑节能和分户验收资料管理实务;
(二)质检员培训内容:
1、国务院《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
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条例》;
3、建筑节能;
4、分户验收;
5、工程实体质量检查;
6、质量通病治理;
7、建筑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