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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9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督导方案的通知


  附件4:
  2009年黑龙江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督导评估评分表
  地市:                美容美发场所名称::      

评估内容

检查方法

评 估

评分说明

分值

得分

生监督抽检工作落实情况

 

抽一家美容美发场所25分

卫生管理情况

查看卫生管理档案、制度

8

 

卫生许可证持有情况2分;卫生消毒制度1分、未经许可从事医疗美容2分;卫生消毒自查记录1分,建立传染病报告制度1分;公众健康危害事故报告制度1分。

美容美发及设施

查看设备及设施

4

 

毛巾与座位配比为3:1,1分;上下水正常运行1分;染发区独立排风设施运转正常1分;病媒生物防治设施1分。

理发工具皮肤病专用工具

查看消毒记录

4

 

理发工具一客一换一消毒1分;消毒设备设施1分;消毒后工具与类存放1分;设有柜皮肤病专用工具标志1分。

公共物品

现场查看卫生监督文书及监测报告

2

 

美容毛巾、面巾、拖鞋一客一换一消毒1分;毛巾刀具经检验报告1分。

一般卫生要求

检查批准文件

5

 

室内外整洁、空气检测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要求1分;从业人员工作衣帽穿戴整齐1分;美容人员操作时双手清洗,消毒戴口罩1分;消毒产品有国家批件1分;化妆品符合《化妆品卫生规范》1分。

从业人员

查看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

2

 

查看健康证及培训证明,查看2人,每人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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