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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认定刘传华等58位同志劳动仲裁员资格的通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认定刘传华等58位同志劳动仲裁员资格的通知
(豫人社仲裁[2010]4号)


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由你局推荐,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认定刘传华等58位同志劳动仲裁员资格,并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仲裁员资格证书》。本证书自颁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具体名单如下:
  姓名           工作单位
  刘传华    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李鸣声    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占兴超    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王建然    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王玉泉    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何祖琴    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赵 畅    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李 为    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刘振强    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梅建新    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谢 畅    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金 梦    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周友成    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朱连友    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周 晴    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黄荣武    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柳 森    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朱 恒    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刘 勇    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易援民    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张德甫    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赵旭明    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许庆德    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陈功强    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李远志    信阳市平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钱明贵    信阳市平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胡圣辉    信阳市平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王胜强    信阳市平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陈 凤    信阳市平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吴照勋    信阳市平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陈 军    信阳市平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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