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2010年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抚旅发〔2010〕7号)
全市各县(区)旅游局、旅游经营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按照省旅游局的统一安排,结合我市旅游市场实际,现制定抚顺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安全生产年”为主线,以“安全发展、预防为主”为主题,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落实企业主体和政府监管责任,加强旅游业安全生产管理,强化旅游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措施和省、市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夯实旅游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为实现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保障。
二、活动主题
安全发展、预防为主。
三、活动时间
2010年6月1日至30日。
四、组织机构
市旅游局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胡乃涛(市旅游局局长)
副组长:赵永华(市旅游局副局长)
“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成员:胡克岩(市旅游局行管处处长)
李庆友(抚顺县旅游局副局长)
裴立新(清原县旅游局局长)
贾永山(新宾县旅游局局长)
江 旭(新抚区旅游局局长)
张春杰(顺城区旅游局局长)
文 平(东洲区旅游局局长)
陈庆利(望花区旅游局局长)
赵家奎(经济开发区招商局局长)
李 达(市旅游局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全市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各县(区)旅游局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区安全生产月活动。
五、活动内容
1、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广泛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市旅游局在抚顺日报、晚报、抚顺旅游网、电视周刊等媒体,宣传“安全发展、预防为主”的主题;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传播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在旅游网站上设立专栏,刊播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旅游安全常识、宣传先进典型和经验,曝光追踪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等。
2、开展旅游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