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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机关2010年党建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坚持学习制度,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当学习型职工活动。要严格落实理论学习制度,建立学习机制。要继续坚持以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各直属单位理论学习中心组为龙头,以处以上干部为重点,周密安排全年和季度学习计划,精心设置学习活动内容,充分运用专题辅导、学习体会交流和学习经验报告会,开展“学理论、做表率”活动,通报理论学习情况等形式提高学习质量。同时,要按照省直工委要求,在厅机关和直属单位自上而下开展“大讲堂活动”。通过厅领导、直属单位领导和有专业特长的同志在机关大讲堂演讲,把机关大讲堂活动有声有色地开展起来,在机关和直属单位进一步掀起创建学习型机关、争当学习型干部活动的新高潮,营造崇尚学习的浓厚氛围。
  二、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一)抓好基层党的组织建设。要按照党的十七大特别是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对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出的新要求,研究制定《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结合任务需要和党员干部思想实际,对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提出新的要求。今年重点要加强对各党委、总支、支部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指导检查,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有效发挥党组织的核心领导作用。要继续开展以标准化党委、总支、支部为载体的“争先创优”活动,着力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扩大党建工作的覆盖面,整治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特别要落实好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党员思想汇报、民主评议等各项组织生活制度,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要健全和落实党支部工作规则,组织开展具有实践特色的主题实践活动,丰富支部活动内容,创新支部工作方式。
  (二)抓好党组织班子建设。要建立健全各级党组织机构,配齐配强领导班子。直属党委、总支、支部要按党章要求及时进行改选换届,选举和增补党委、总支、支部成员,使各级党组织工作高效运转,保持旺盛的战斗力。同时,要适时组织培训交流,拓宽视野,增长知识,熟知党务工作,提高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干部工作能力和水平,建设和造就一支思想、作风、能力过硬的基层党务干部队伍,进一步增强党委、总支、支部书记履行“一岗双责”的意识,提升党建工作水平。
  (三)抓好党员队伍建设。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管理教育和监督。要继续开展学习贯彻《党章》活动。各党委、总支、支部要严格落实党员党性分析考核制度,经常用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进行对照检查,使之成为党员考核的标准和日常工作生活的行为准则。同时,要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根本,以加强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为基础,积极推进机关民主建设,调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要严格按照党员发展原则,积极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和党员发展工作。
  三、贯彻落实责任制工作,探讨机关党建工作考核综合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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