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黑龙江省建筑业协会实施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意见
(黑建建[2009]91号)
黑龙江省建筑业协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
建设部《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加快和完善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省建设厅于2006年下发了《黑龙江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办法》对企业的市场行为、注册资金、人员素质和工程业绩都做了明确的规定,经过近三年的评价工作,强化了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管理,吊销或降级了一批资质条件不达标或市场信用评价不合格的企业资质,净化了建筑市场环境。提高了市场监管效能。
加快构建政府、行业组织、企业和谐共生协调机制是适应当前市场经济发展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建设部2008年工作要点着重提出了政府职能要转换,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市场监管的作用,建立起政府制定和出台重大政策和行政管理措施,行业协会通过专家论证来提高相关政策措施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最终形成在行业发展过程中的政府、企业、行业协会相互支持、相互联动的协调发展机制,为行业的长期持续、稳定和快速发展提供有力的体制和机制保障。因此,经研究决定从2010年起施工、监理、招投标、造价咨询、质量检测单位信用评价由省建筑业协会负责具体实施,结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过有关媒体统一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