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合同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川工商办〔2010〕20号)
各市、州工商局,扩权试点县(市)工商局:
现将《2010年全省合同监管工作要点》印发你们,望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在工作中要注意及时总结好的工作事例和经验,供大家交流。
附件:2010年全省合同监管工作目标任务表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五日
2010年全省合同监管工作要点
2010年,全省合同监管工作要继续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经济会议和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灾后恢复重建、扩大内需和西部全面开发开放三个大局,进一步夯实合同监管工作基础,不断创新合同监管与服务的机制和手段,为促进我省“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和“两个加快”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进一步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大力开展合同帮农工作
(一)切实转变观念,加大合同帮农工作力度。要充分认识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职能、方式转变的方向,增强自觉服务于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大局、提升监管形象和效果的观念,重视和加强合同帮农工作,促进广大农民和涉农企业积极运用合同法律制度提高生产经营的能力,不断壮大、发展。
(二)进一步推进合同帮扶点建设,完善工作机制。要继续开展以工商所为基础、以村委会和12315维权站等组织为依托的合同帮扶点建设,要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力争取得较大的进展。每个帮扶点要落实合同帮扶联络员1-2人, 建立合同备案、回访、争议调解等制度,健全合同指导、服务工作规范化、常态化机制。
(三)丰富形式,充实内容,加强宣传、培训和指导服务工作。根据当地需要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开展针对农民、农村经纪人和涉农企业的合同法律法规宣传培训,积极为广大农户、农村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涉农企业等提供动产抵押融资、合同签订履行及合同示范文本等方面的指导、咨询以及争议调解等各种合同服务,积极参与农村土地承包、土地流转等合同的指导与服务工作。
在办理涉农企业动产抵押中,要突出对信用记录较好、有订单但暂时出现经营或财务困难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服务和指导,积极献计献策,主动帮助他们解决在动产抵押融资中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