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近5年年度考核表。要求5年考核合格。
7、申报农技推广专业的人员应填写《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业绩登记卡》。
三、参评材料
(一)论文:县及县以下单位的申报者其参评论文不要求一定公开发表,未发表者可提供一篇由本人撰写经单位审核属实且不少于5000字的专业工作研究文章或科研成果分析文章作为参评论文。省市两级申报者其参评论文必须按有关规定发表,参评论文要求是第一作者。发表论文多篇者要注明一篇是第一作者的论文为参评论文。无论发表与否,参评论文必须与申报人员的工作岗位、专业和业绩密切相关。参评论文还应额外提供两份隐去作者姓名、单位等作者个人信息的复印件,将其单独放入材料袋中。
(二)业绩
“业绩”不等于“奖项”,未获奖不能说没有业绩。在述职材料与评审表的业绩栏内,申报者应将任现职以来承担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或项目逐项列出,包括项目实施的时间、地点、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等。
另外,述职报告因内容较多,不仅要求内容详实,而且要求做到文字精炼。
(三)奖项
1、专业技术项目奖项主要包括科技奖、推广(丰收)奖和品种(产品)奖。
2、工作奖项只要求提供与专业工作相关的奖项,如年度考核评优后获嘉奖、记功等奖项,上级业务单位颁发的先进、优秀等奖项,专项专业工作的优秀、先进等奖项。不要提供与专业工作不相关的奖项,如党务、工会、计划生育、保卫等奖项。
另外,申报材料中的工作业绩、成果、课题、奖项等必须提供辅佐证明材料。工作业绩须由申报单位业务分管领导审核签名把关。其业绩与奖项主要是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不要与任现职前的混在一起,任现职前的奖项只在评审表相应栏填写即可,不必提供相关的证书。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所有申报材料要求按所附目录及其说明进行整理和装订。
(二)本通知中相关要求只是申报职称工作的一部分,具体、全面的相关政策文件及相关表格,详见湖南农业信息网《人事信息》栏,网址:www.hnagri.gov.cn。
(三)时间安排。农业厅直属单位8月6日前报送(包括所有的系列);市县区单位按当地人事局统一安排的时间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