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业厅关于做好2010年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材料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局、畜牧水产局,厅直有关单位:
根据湘职改办〔2010〕1号、湘职改〔2007〕2号和湘人发〔2002〕123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2010年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材料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要求
继续实行双公示制。申报前公示由所在单位组织,公示内容包括学历、资历、工作业绩、成果、论文等,公示无异议的在加盖申报单位印章及经办人印章后方可申报;评审通过后的人员名单统一在省人事编制网上公示,一个星期之内无异议的发文确认,不再在申报单位公示。
二、申报资格条件
(一)学历与资历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报副高职称:获博士学位、任中级2年;获硕士学位或本科学历、任中级5年;县及县以下单位工作具有大专学历、任中级7年;县及县以下单位工作具有中专学历,工作15年以上,参加省农业厅和人事厅联合举办的业务培训班并取得合格证,任中级7年以上的人员。
2、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报中级职称: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任助理4年;乡镇一级单位工作具有中专学历,工作满12年,任助理5年;县及县以下单位工作具有中专学历,工作10年以上,参加省农业厅和人事厅联合举办的业务培训班并取得合格证,任初级4年以上的人员。中级职称评审由各市州职改部门组织,厅直企事业单位(不含参公单位)由省农业厅职改办组织。
以上学历均是指农业类或相近专业学历。
(二)其他条件与要求
1、专技职务资格证与聘书(文)复印件。
2、外语合格:按湘人发[2007]56号、湘人发[2008]66号文件要求执行。
3、省市两级申报副高参评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或县及县以下单位人员量化考核成绩合格。
4、计算机水平:按湘人发[2009]17号文件要求执行。原取得省人事厅颁发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中级合格证,可顶替一个科目(模块)。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免试条件仍按湘人发〔2003〕39号文件执行。
5、继续教育证书。要求近5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6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