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创建省级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活动的通知

  1.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信用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将其摆上重要位置。要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和本地实际,迅速研究制定本地开展创建活动的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序时进度,落实工作责任。要按照创建标准,严格把关,好中选优,积极开展创建培育工作。
  2.要加强创建活动的宣传,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广泛宣传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宣传开展创建活动取得的成效,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创建环境和氛围,努力争取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持和参与创建活动。
  3.各省辖市在11月10日前将拟推荐名单报省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并附《省级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推荐表》、近2年书面审查材料、单位申报材料、培育创建材料和检查考评材料。

  附件:省级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推荐表

单位       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邮编

 

注册地址

 

实际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劳资负责人

 

电话

 

近两年           书面审查情况

2008年度

 

2009年度

 

深入企业创建培育情况

第一次

时间

 

监察员

 

培 育 情 况

 

第二次

时间

 

监察员

 

培 育 情 况

 

 

 

 

 

 

 

 

深入企业创建培育情况

第三次

时间

 

监察员

 

培 育 情 况

 

 

 

 

 

 

 

 

 

 

 

 

 

 

 

培育情况总结

 

 

 

 

 

 

 

 

 

 

 

 

 

 

所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部门推荐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省辖市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省级诚信示范企业创建领导小组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