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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投资的若干意见


  三、进一步加强对社会投资的引导和组织

  (十四)加强资本投向引导。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优化技术结构和产品结构,用先进适用技术和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化和传统产业高新技术化。引导社会资本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规范提升传统服务业,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与生活性服务业全面发展。适时制定鼓励和引导社会投资指导目录,细化明确社会投资重点产业和领域,大力发展低碳经济和生物医药、互联网、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鼓励和支持企业自主创新和转型升级。

  (十五)促进资本合理流动。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通过并购和参股、控股等形式,参与国有企业的改制重组和开展跨地区、跨行业兼并重组,促进产权合理流动。合理降低国有控股企业中的国有资本比例。社会资本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积极吸引国外投资和参与国际竞争,充分利用国内、国际金融市场和金融资本,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中小企业板、创业板及主板市场上市筹集资金,积极开展境外投资和扩大经营。

  (十六)提高资本集聚效益。加快产业园区和产业基地建设,壮大龙头骨干企业,延长产业链,增强社会资本规模效应。规划建设集总部、研发、生产、产业配套和生活配套为一体的产业集群环境,改善产业集聚条件,完善服务功能,降低生产成本和交易费用,引导社会资本集聚核心区,实现产业与资本的双重集聚效益和叠加放大效益。

  四、进一步加快社会投资的载体构建

  (十七)加快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建设。组建前海开发建设投资公司,负责合作区开发建设、营运、管理、服务和资本运营。坚持深港融合发展,积极引进国际战略投资者,撬动民间资本,全面实施土地整备、基础设施、保税港区、金融创新、绿色通道、信息网络、总部集聚、深港组合港等重点工程和项目,打造城市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和示范区。

  (十八)组建市级投融资平台。研究组建具备市场主体资格,集资金融通、城市建设和产业投资功能于一体并能实现自我循环发展的市级城市建设投融资平台,全面推动城市建设与产业发展。研究组建轨道交通投融资平台,深化轨道交通建设+沿线上盖物业开发的投融资模式,形成多元化投资、专业化建设、市场化运营的新型轨道交通管理体制。研究组建土地整备投融资平台,以国有储备土地抵押贷款等多种形式,解决未来土地整备的资金需求,理顺并完善资金从土地整备投融资平台到城市建设投融资平台的流转机制。研究组建国有资本投融资平台,整合国资系统管理的国有股权和优质企业资产,放大现有存量资产的规模效应和杠杆效应,提升外部融资信用,充分利用信贷和资本两个市场进行多元化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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