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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物价局关于建立高等教育培养成本监审点的通知


  表二:
  收入明细表

  单位:        万元

序号

项 目

行次及关系

本年度

上年度

教育经费拨款

1

 

 

 

  其中:专项经费拨款

2

 

 

科研经费拨款

3

 

 

其他经费拨款

4

 

 

 

  其中:离退休人员公费医疗拨款

5

 

 

上级补助收入

6

 

 

教育事业收入

7=8+17

 

 

 

1、学费收入

8=9+…+16

 

 

 

(1)博士生

9

 

 

 

(2)硕士生

10

 

 

 

(3)本科生、第二学士学位生

11

 

 

 

(4)专科生、预科生、高职生

12

 

 

 

(5)成人脱产班学生、进修生

13

 

 

 

(6)同等学力攻读硕(博)士学位人员

14

 

 

 

(7)来华留学生

15

 

 

 

(8)夜大等其他学生

16

 

 

 

  2、其他教育事业收入

17

 

 

科研事业收入

18=19+…+22

 

 

 

   科研开发与协作收入

19

 

 

 

   科技成果转让收入

20

 

 

 

   科技咨询收入

21

 

 

 

   其他收入

22

 

 

住宿费收入

23

 

 

经营收入

24

 

 

附属单位缴款

25

 

 

其他收入

26=27+…+31

 

 

 

   对校办产业投资收益

27

 

 

 

   其他对外投资收益

28

 

 

 

   捐赠收入

29

 

 

 

   利息收入

30

 

 

 

   其他收入

31

 

 

 

合  计

32=1+3+4+6+7+18

+23+24+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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