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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


  三、构建有效联动的气象应急减灾组织体系

  在全省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省市县乡有效联动的农村应急减灾组织体系,实现县乡有分管领导、乡乡有气象信息服务站、村村有气象信息员。各县 (市、区)政府要成立气象灾害防御领导小组,分管领导任组长,气象、民政、水利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充分发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在农村气象防灾减灾中的 “消息树”作用,建立和完善以气象预警信息为先导的县级各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实现各单位预案联动、信息联动、措施联动。每个乡 (镇)都要成立气象信息服务站,各乡 (镇)分管领导负责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气象协理员负责日常工作。各行政村村长为本区域气象灾害防御负责人,要清楚村中的危险户所在;各村设气象信息员,要在气象灾害危险区设立警示牌,清楚标明转移路线。

  在全省建立预案到村、责任到人的农村气象灾害应急处置体系。在完善县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同时,将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延伸到乡和村,基本实现预案到村的农村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县、乡、村要定期开展气象灾害应急演练,通过演练适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和更新。乡、村级预案要在摸清气象灾害危险区域、安置点的基础上,采用简明的图表方式,明确群众转移路线,制定乡干部包村联系制度、村干部包户联系制度,落实各项措施责任人。

  同时,在多灾易灾的乡、村建设避难场所,定期对避难场所进行安全评估;在农村雷电多发易发区、农村中小学等公共场所开展雷电防护工程建设;结合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等活动在乡(镇)中开展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工作;全面开展城乡民居减灾安居工程建设。

  四、完善预防为主的农村气象灾害风险管理机制

  各县 (市、区)政府要编制出台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明确县级气象灾害防御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工程,指导县级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建立气候可行性论证制度和气象风险灾害评估制度,推动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和气候可行性论证纳入城乡规划和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工作;查明农村主要气象灾害风险隐患,建立以村为单位的农村气象灾害风险数据库,编制农村气象灾害风险图;建立气象灾害隐患排查制度,明确村级组织汛前排查、汛中检查、汛后核查的范围、方法和发现隐患后的处理措施等。县级气象部门要建立两卡发放制度,统一制作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明白卡和气象防灾减灾明白卡,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明白卡由乡 (镇)发放给气象灾害防御责任人,气象防灾减灾明白卡由村发放给全村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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