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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发展规划(2010-2015)》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发展规划(2010-2015)》的通知
(新政办[2010]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新乡市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发展规划(2010-2015)》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二月八日

新乡市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发展规划
(2010-2015)

  为切实加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管理,保障道路交通秩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更好地为新乡经济建设服务,根据《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第307号令)和《河南省报废汽车回收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河南省商务厅、公安厅、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规范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豫商建〔2009〕10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新乡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新乡市商业网点规划》要求,编制2010-2015年新乡市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一、规划依据
  (一)《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2001年第307号);
  (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22128-2008);
  (三)《河南省报废汽车回收管理暂行办法》(豫商建〔2005〕71号);
  (四)《关于规范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豫商建〔2009〕105号);
  (五)《新乡市商业网点规划》。
  二、指导思想与规划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按照《新乡市商业网点规划》总体要求,从我市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市场建设的实际出发,通过编制和实施规划,加强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的宏观调控和管理,严格控制总量,合理优化布局,逐步建立起与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回收拆解市场体系。
  (二)规划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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