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制剂使用说明书
制剂使用说明书至少应包含制剂名称、成份、性状、功能主治、规格、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贮藏、有效期、批准文号、配制单位等内容,具体格式、内容和书写要求见附件3。
说明书内容发生变更以及进行临床评价后重新起草说明书的,还应提供详细的起草说明。
6. 配制制剂所用原料药的来源。
(1)化学原料药及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中药饮片应提供其批准证明文件、生产企业《药品生产许可证》及GMP证书复印件、药品标准、近期所用原料药等的检验报告书。
(2)未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中药饮片应提供药材标准或中药饮片炮制规范、近期所用药材等的检验报告书。
7. 针对批件中各项要求的执行情况说明及相关研究资料。
8、申报资料首页为申报资料项目目录,目录中申请资料项目按附件1的顺序排列。每项资料封面上注明:制剂名称、资料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申请人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
9、申报资料用A4纸打印,内容完整、清楚,不得涂改。资料应完整、规范,数据必须真实、可靠。
10、资料装入档案袋,档案袋封面注明:制剂名称、申请分类、申请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11、请报送1套完整申请资料(原件),申请表1份(原件)装入档案袋资料中。
附件2:
药物临床试验报告指导原则
指导原则编号:
中药、天然药物临床试验报告的撰写原则
二○○五年三月
目 录
一、概述
二、临床试验报告的结构与内容
(一)报告封面
(二)签名页
(三)报告目录
(四)缩略语
(五)伦理学声明
(六)报告摘要
(七)报告正文
1.试验题目
2. 前言
3. 试验目的
4. 试验方法
5. 试验结果
6. 讨论
7. 结论
8.参考文献
(八)附件
三、参考文献
四、著者
一、概述
药物临床试验报告是反映药物临床试验研究设计、实施过程,并对试验结果作出分析、评价的总结性文件,是正确评价药物是否具有临床实用价值(有效性和安全性)的重要依据,是药品注册所需的重要技术资料。报告撰写者负有职业道义和法律责任。
临床试验报告不仅要对试验结果进行分析,还需重视对临床试验设计、试验管理、试验过程进行完整表达,以阐明试验结论的科学基础,这样才能对药物的临床效应作出合理评价。一个设计科学、管理规范的试验只有通过科学、清晰的表达,它的结论才易于被接受。药物临床试验报告的撰写表达方法、方式直接影响着受试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评价。研究试验报告的撰写方法和方式十分重要。
真实、完整地描述事实,科学、准确地分析数据,客观、全面地评价结局是撰写试验报告的基本准则。只有可靠真实的试验结论才能经得起重复检验,而经得起重复检验是科学品格的基本特征。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中药和天然药物的临床试验报告的撰写。中药的药物临床试验报告应该分析和重视描述受试药品在适应症、适用人群、使用方法等方面的中医中药特色。
新药研发的目的在于维护人类的生命健康,临床试验必须遵循伦理学要求,这体现了对生命的尊重。临床试验报告中关于伦理学方面的说明必须给予充分重视。
本指导原则力图为中药、天然药物临床试验报告的撰写提供表达方法并在规范上起指导作用,以利于写出内容完整、表述清晰、易于评价的临床试验报告。
本指导原则仅对一般临床试验报告的结构框架和内容要点进行了说明。由于临床试验的复杂性,报告结构和内容需根据研究的具体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而且随着临床试验研究水平的不断提高,临床试验报告撰写的方法也将不断改进与完善。
二、临床试验报告的结构与内容
(一)报告封面
参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药品注册申报资料的形式要求。
(二)签名页
1.报告题目。
2. 主要研究者对研究试验报告的声明。
申明已阅读了该报告,确认该报告准确描述了试验过程和结果。
3.主要研究者签名和日期。
4. 统计负责人签名和日期。
5. 执笔者签名和日期。
(三)报告目录
每个章节、附件、附表的页码。
(四)缩略语
正文中首次出现的缩略语应规范拼写,并在括号内注明中文全称。应以列表形式提供在报告中所使用的缩略语、特殊或不常用的术语定义或度量单位。
(五)伦理学声明
1.确认试验实施符合赫尔辛基宣言及伦理学原则。
2.提供伦理委员会组成、伦理委员会讨论纪要及批准临床试验方案的情况说明。
3.描述如何及何时获得与受试者入选相关的知情同意书。
(六)报告摘要
报告摘要应当简洁、清晰地说明以下要点,通常不超过1500字。
1.试验题目。
2.临床批件文号。
3.主要研究者和临床试验单位。
4.试验的起止日期(第一例受试者第一次访视至最后一名受试者最后一次访视日期)。
5.试验目的及观察指标。
6. 对研究药物功能主治的描述。
7.对试验设计作简短描述,包括试验设计类型(平行、交叉、成组序贯等)、设盲水平(双盲、单盲或非盲)、随机分组方法、对照的形式(安慰剂、阳性药对照、剂量对照等)、疗程。
8.试验人群。
9.给药方案(包括对照组)。
10.概要说明评价标准(有效性和安全性评价指标)。
11.统计分析方法或模型(包括基线评价、组间比较、协变量分析、综合比较等)。
12.简述基线可比性分析结果。
13.各组疗效结果(主要和次要疗效指标)。
14.各组安全性结果(不良事件及严重不良事件)。
15.结论(有效性和安全性结论)。
(七)报告正文
1. 试验题目
2. 前言
一般包括:受试药品研究背景;研究单位和研究者;目标适应症和受试人群、治疗措施;受试者样本量;试验的起止日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临床试验的文号;制定试验方案时所遵循的原则、设计依据;申办者与临床试验单位之间有关特定试验的协议或会议等应予以说明或描述。简要说明临床试验经过及结果。
3. 试验目的
应提供对具体试验目的的陈述(包括主要、次要目的)。具体说明本项试验的受试因素、受试对象、研究效应,明确试验要回答的主要问题。
4. 试验方法
4.1 试验设计
概括描述总体研究设计和方案。如试验过程中方案有修正,应说明原因、更改内容及依据。
对试验总体设计的依据、合理性进行适当讨论,具体内容应视设计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阐述。如采用单盲或非盲设计,应说明理由。
提供样本含量的具体计算方法、计算过程以及计算过程中所用到的统计量的估计值及其来源依据。
描述期中分析计划。
4.2 随机化设计
详细描述随机化分组的方法和操作,包括随机分配方案如何随机隐藏,并说明分组方法,如中心分配法,各试验单位内部分配法等。
4.3 设盲水平
需明确说明盲法水平(双盲、单盲、非盲),并说明选择依据。描述盲法的具体操作方法。说明个例破盲的规定和操作程序。如果试验过程中需要非盲研究者(例如允许他们调整用药),则应说明使其他研究人员维持盲态的手段。用于数据稽查或期中分析时保持盲态的程序应加以说明。说明试验结束时揭盲的规定和操作程序。
此外,在难以设盲的试验中,需描述为减少偏倚、可靠判定受试药品临床疗效所采取的措施,以及如何使进行终点评价的人员对那些可能揭示治疗分组的信息保持盲态的措施。
4.4 研究对象
应描述受试者的选择标准,包括所使用的诊断标准及其依据,所采用的纳入标准和排除标准、剔除标准。注意描述方案规定的疾病特定条件,如达到一定严重程度或持续时间的疾病;描述特定检验、分级或体格检查结果;描述临床病史的具体特征,如既往治疗的失败或成功等;选择研究对象还应考虑其它潜在的预后因素和年龄、性别或种族因素。应对受试者是否适合试验目的加以讨论。
中药新药以西医疾病与中医证结合的方式进行研究的,既要明确疾病诊断标准,又要列出中医证的诊断标准。若所选主治的疾病有不同分型(或分期、分度、分级),则要分别列出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