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气象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能力的意见
(鲁政办发〔2010〕41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我省气象防灾减灾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提升气象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能力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气象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搞好服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我省地处沿海和黄河下游,是气象灾害多发区和气候变化敏感区。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省暴雨暴雪频繁出现,寒潮大风叠加影响,旱涝灾害交替发生,频率和强度明显上升,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增多增强的趋势日益明显,气象灾害的破坏力日益严重,对我省农业、水资源、海岸带和生态环境造成极大的影响。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应对气候变化、加强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气候变化和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深刻影响,全面加强气象服务能力建设,为经济文化强省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二、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总体要求和任务目标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战略部署,牢固树立“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发展理念,坚持把提高气象服务能力和水平放在首位,坚持科技创新,强化基础建设,推进重点工程,不断增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人民安康福祉提供有力保障。
(二)任务目标。到2015年,初步建成适应需求、结构完善、布局合理、功能先进的气象现代化体系,灾害性天气预报准确率在现有基础上提高5%,气象服务信息覆盖面达到95%,公众满意率达到90%,气象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占GDP比例下降到2%以内,气象服务整体能力位居全国前列。
三、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建设的基础工作
(一)完善综合气候观测和通信网络系统。进一步推进我省综合气候观测网建设,建立和完善海洋与渔业、农业、交通运输以及风能、太阳能等专业气象观测网,区域气象观测站点建设达到每个乡镇至少1个。气候观测准确度明显提高,观测精度达到全球气候观测系统标准;大范围灾害性天气监测率达到95%,突发灾害性天气监测率达85%以上。建设气象应急通信系统和气候变化海量信息存储加工处理系统。整合公安、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水利、农业、海洋与渔业、环保、林业、地震、民航、煤炭、气象等部门监测信息资源,实现应对气候变化和加强气象防灾减灾相关信息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