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高技术产业处。
综合分析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态势,组织拟订自主创新能力建设、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统筹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提出高新技术产业重大建设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组织实施高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负责电子政务工程项目投资管理;组织制定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总体发展规划,协调推进基地建设;承担创业投资企业备案工作,推动创业风险投资发展;组织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承担广州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二)社会发展处。
综合提出社会发展战略、政策,组织拟订和协调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含年度教育事业计划);衔接平衡教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旅游、民族宗教等发展规划、计划、政策;提出相关领域重大建设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组织编制下达相关领域的投资计划(含市配套费用于教育、社区服务等设施的投资计划);牵头拟订并协调实施职业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和重大政策;牵头实施软件动漫人才培养培训工作;参与拟订社会产业发展政策,会同有关部门促进文化产业集聚集约发展;协调相关领域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
(十三)人口就业保障处。
综合分析人口就业保障领域发展情况,牵头拟订并协调实施人口发展战略、人口就业社会保障发展规划,提出人口总量与结构的调控目标和政策;组织拟订和实施入户政策、人口机械增长及城市化政策、年度人口计划和入户专项计划,组织编制下达出租屋流动人员管理专项经费年度使用计划;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衔接平衡人力资源、民政、卫生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相关领域重大建设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组织编制下达相关领域投资计划;统筹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承担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协调相关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
(十四)城市发展处。
组织协调实施城市基础设施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承担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工作;提出城市基础设施重大建设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组织编制下达城建、水务、园林、交通、商品房屋建设和保障性住房等投资计划;组织推进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协调市级城市建设投资集团开展投融资工作;承担牵头拟订并协调实施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建设计划工作,负责市轨道交通建设资金的筹措、计划安排和监督管理,负责轨道交通投资管理,承担市轨道交通规划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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