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委办公室(与管委会办公室合署,挂广州南沙开发区政务管理办公室牌子)。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办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政务信息、安全、保密、综合治理、信访、新闻宣传、编志、议案提案办理、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区内外事、对外接待和联络工作;协调区内各职能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负责区内政务管理工作;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组织部(与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合署)。
贯彻执行党的组织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工委有关组织工作的决定;按照党章要求和党工委的决定,做好区内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各项工作,负责党组织及其成员的设置和配备,严格党内生活,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协助市委组织部管理市管干部,负责向党工委提出配备、调整区内二级领导班子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区内干部的考察、选拔、任免、考核、交流、调配、退休等工作;负责区内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实施工作;负责区内机关、参公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区内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发展和改革局。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金融、投资、体制改革、统计、价格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区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监测、汇总分析区内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负责各类统计分析工作以及商务部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环境综合评价的相关工作;组织编制区内年度统筹投资计划,提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管理区内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组织重大项目申报纳入国家、省和市发展规划和年度重点项目计划;负责区内统筹投资项目审批工作,组织审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概算;组织开展重大项目稽查工作;负责社会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含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登记备案工作,以及审核上报属于省、市核准(或登记备案)权限的建设项目;承担重大项目招商引资任务,并负责协调推进项目前期工作;承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招标方案的核准职责;负责审核并组织上报区内国家鼓励类项目的国产设备退税以及进口设备免税申请;审定、核发区内行政事业收费许可证,审定公用事业管理费并备案管理,核定罚没物品价格;负责“无费区”管理和清费治乱工作;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经济贸易局(挂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沙资讯科技园管理委员会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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