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关于组团参加2010年沙特中国商品展洽会的通知
(新商发〔2010〕165号)
伊犁州外经贸局,各地州市外经贸局(经贸委、商务局):
2010年是中沙两国建交20周年,为抓住中沙关系发展有利时机,推进双边经贸合作,扩大贸易规模,优化商品结构,支持和帮助企业开拓沙特及西亚市场,商务部将于2010年12月19-21日在沙特利雅得举办“2010沙特中国商品展洽会”,我厅拟组织我区企业参展,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地区企业组织参展工作。现将展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展会基本信息
展会名称:2010年沙特中国商品展洽会
展会时间:2010年12月19-21日
展会地点:沙特利雅得国际展览中心
展会规模:3000平方米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承办单位:商务部外贸发展局、北京凯誉国际商务会展有限公司
二、展出范围
家用电器、家居用品、消费电子类产品及通讯产品、照明设备、电工电料、工程机械、建筑机械、建筑材料、电力设备、其他(如穆斯林用品、高速物流、房地产设计及建筑方案等)。
三、收费标准
标准展位费(3×3㎡):32,000元人民币/个;
室内光地(最少18㎡):3,200元人民币/㎡;
室外光地(最少18㎡):2,200元人民币/㎡。
运输费、人员费及其他费用:详见附表一。
符合条件的参展企业可以申请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予以资助。
四、参展要求
(一)报名事项:参展单位务必于2010年8月10日前将《2010年沙特中国商品展洽会参展申请表(代合同书)》、《参展产品明细表》(包括产品名称、数量、重量、单价、总额等)、护照复印件等报自治区商务厅服务贸易处。
(二)请参展企业将参展费用于8月10日前汇至:
收款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
开户银行:工行乌市二道桥支行二道桥分理处
账 号:3002011209026406024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帅军 江涛
电 话:0991-28558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