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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局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春节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局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春节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
(新假日办〔2010〕1号)


自治区假日旅游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假日办,各地、州、市假日办:

  2010年春节即将到来,为认真贯彻全国假日旅游部际协调会议《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春节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春节假日旅游的各项工作,努力实现“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的假日旅游工作目标,确保各族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喜庆祥和、平安团圆的春节假期。结合我区假日旅游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抓好假日旅游安全工作,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春节是我国各族人民合家团聚、走亲访友的传统节日,也是百姓旅游的高峰期。1月以来,我区连续遭受强冷空气袭击,部分地区出现严重寒潮暴雪灾害,给群众生活、交通运输、农牧业生产带来巨大影响。各级假日旅游协调机构、旅游接待单位要高度重视春节期间的安全工作,进一步落实假日旅游安全的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政府领导责任。要针对近期客流高度集中、寒潮暴雪冰冻灾害严重、大雾天气较多等特点,及早做好运力调配和客流疏导方案,避免大范围的游客滞留。加强路况、车况的检查和维护,增强重点路段和道口的警示标志和警力部署,严查非法运营和超载超速运营,严防发生重特大旅游交通事故。

  各地假日旅游协调机构及其成员单位要对春节黄金周期间的各项安全防范和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的、深入细致的安排部署,重点加强对重大危险源,各种公共突发事件、旅游交通、重大设施设备(主要是冬季娱乐设施设备),重大聚集性活动和重点景区、重要地段的安全监控和安全保障措施检查,做好灾害天气和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准备,有重点地组织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确保一旦发生问题,能立即启动、快速反应、迅速跟进、并采取得力措施妥善处理。强化对自驾车游、出境旅游、乡村旅游等的安全引导和提示,增强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春节期间各类旅游节庆活动要严格安全审查和管理,严把审批关,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管理”的原则,认真做好隐患排查、预案演练和现场疏导工作,严防发生群死群伤事故。各旅游接待单位也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供水、供电、供暖、卫生检疫等工作,严防发生火灾、盗窃、爆炸和食物中毒等事故。完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做好各旅游环节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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