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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局关于做好“五一”假日旅游安全保障和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局关于做好“五一”假日旅游安全保障和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旅游局,各地、州、市旅游局:

  “五一”节假日即将来临,为了进一步做好节日期间的旅游服务、安全保障和旅游市场监管工作,切实维护广大游客的人身安全和正当权益,使各族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近期国家旅游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出通知,要求做好节日期间的各项工作。我局根据我区旅游工作实际,按照通知精神,做出部署,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假日旅游工作的重要意义

  “五一”假日历来是人们外出踏青,走亲访友、休闲旅游的高峰期,做好假日旅游服务工作,对消除金融危机影响,加快旅游消费市场的恢复,推进和谐社会建设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各地旅游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制定和完善节日工作方案,认真抓好节日期间的旅游服务、安全保障和旅游市场监管工作,加大宣传促销力度,更好地发挥旅游业在促进消费、拉动内需、促进地方经济增长、扩大对外开放与交流、促进就业、满足人们精神文化需求等方面的综合功能作用,努力实现“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的假日旅游工作目标,确保全区和广大海内外游客度过一个安全有序、欢乐祥和的“五一”假期。

  二、强化安全保障,切实提高旅游安全责任意识

  各地旅游部门、旅游接待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旅游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监管,落实安全责任制,采取有力措施,保护游客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旅游安全工作万无一失。一是加强旅游交通事故防范。交通安全是旅游安全事故的主体,也是新疆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地旅游部门要重点开展对旅游车辆的运营监管,特别是加强危险路段和恶劣天气情况下的行车安全防范;旅游汽车公司要主动接受交通部门和公安机关进行旅游客运大检查,要严肃查处带病运营、超载运营、超时运行等危及游客生命安全的行为;集中开展对司乘人员和导游、领队人员的安全警示教育,提高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制,增强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强旅游团队的安全保障工作,提高旅游各环节的安全防控等级,确保团队旅游安全。二是加强对重点部位和环节的安全监管。普遍开展对游客密集场所、交通集散地、旅游住宿设施、旅游景区、旅游餐饮场所、大型游览娱乐设施和高风险旅游项目的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杜绝事故苗头。三是加强旅游节庆活动的安全保障。节庆活动坚持“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一事一批,没有经过有关行政单位审批的活动要坚决制止。要针对各类节庆活动的规模和特点,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安全防范措施,严防群死群伤的恶性事故发生。四是切实加强对恶劣天气的防范。高度关注天气变化,落实防范措施,特别是降雨地区的山岳、涉水型景区等要加强防范原生和次生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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