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局关于举办旅游规划管理、旅游项目投资申报及旅游景区开发建设与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局关于举办旅游规划管理、旅游项目投资申报及旅游景区开发建设与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旅游局,各地、州、市旅游局,各旅游规划设计资质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旅游投资项目申报工作,加强我区旅游规划管理,推进A级景区建设和评定工作,使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景区全面掌握A级景区评定原则、程序和标准,全面贯彻自治区2009年旅游工作会议精神,促进我区旅游业健康发展,我局决定于2月下旬举办旅游规划管理、旅游专项投资申报及旅游景区开发建设管理培训班,请各地州市旅游局及时通知和组织辖区内相关人员参加,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1、各地、州、市、县旅游局负责人和业务骨干;

  2、全区4A和5A级景区主要负责人;

  3、3A级旅游景区及准备申报3A级以上景区的景区负责人;

  4、各旅游规划设计资质单位负责人。

  二、报名时间:

  1、各地州市旅游局、各旅游规划设计资质单位请于2月16日前将本辖区内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单位名称、职务、联系方式)传真至0991-8853310。

  2、参加培训人员请于2月22日前往乌鲁木齐市建国路联强宾馆一楼大厅报到,报到时交纳培训、食宿费用,交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三、培训时间:2009年2月23日~2月26日

  四、培训地点:乌鲁木齐市建国路联强宾馆二楼会议室
  五、培训内容:

  1、旅游投资项目的储备与申报工作专题辅导

  2、旅游规划工作专题辅导、旅游规划工作座谈会

  3、5A级旅游景区的开发与创建工作专题辅导

  A级旅游景区评定与复核工作专题辅导

  4、旅游厕所工程建设专题辅导

  5、旅游发展基金申报工作专题辅导

  6、红色旅游工作座谈会

  六、主讲人员:

  王嵘山   自治区旅游局副局长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