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关于开展全省煤矿雨季“三防”安全督查和质量标准化矿井抽检的通知
(2010年7月9日)
按照近期煤矿安全工作部署,经研究,定于7月12日开始进行全省煤矿雨季“三防”安全督查和今年上半年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抽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省局成立督查验收领导小组:
组 长:任衷平
副组长:陈文根
办公室设在安全处,日常工作由盖文仁同志负责。
本次督查共分三个组:
第一组:组长陈文根,领队吴龙泉,淄矿集团采掘、机运、通防、地测、安全管理专业各1人。督查验收济宁市、莱芜市、临沂市所属煤矿。
第二组:组长陈成星,领队蒋政,枣矿集团采掘、机运、通防、地测、安全管理专业各1人。督查验收济南市、淄博市、省监狱管理局所属煤矿。
第三组:组长盖文仁,领队刘士义,兖矿集团采掘、机运、通防、地测、安全管理专业各1人。督查验收临矿集团、枣庄市、泰安市所属煤矿。
二、督查验收主要内容
(一)上半年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达标情况;
(二)矿井雨季“三防”工程计划完成情况、水害隐患排查整改情况以及汛期安全措施制定与落实情况等;
(三)煤矿井下炸药使用管理情况。
三、其它要求
1、各单位要有书面汇报材料和验收基础资料,包括上述督查验收的主要内容情况等。
2、各矿业集团公司参加督查验收人员必须熟悉本专业,业务精,年富力强。各督查验收组由组队单位准备交通工具。各组成员自带《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各组领队于7月9日12时前与组长联系,确定分赴各督查验收单位的时间和方式。
3、各督查验收组要严格标准,质量标准化验收重点主要放在申报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和新达标矿井。具体检查矿井由验收组根据各单位情况自行确定。督查验收结束后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一并交省局安全监管处。
二〇一〇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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