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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律师行业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争做齐鲁先锋活动的指导意见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创先争优、争做齐鲁先锋活动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创先争优、争做齐鲁先锋活动,由所在地党委领导,司法行政机关党组织和律师协会党组织进行指导。省厅成立全省律师行业创先争优、争做齐鲁先锋活动指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组织、指导、检查工作。各市司法局党组(党委)和律师协会党组织,要把开展创先争优、争做齐鲁先锋活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担负起组织领导责任,建立相应的指导机构,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主动、及时向当地党委汇报活动情况,争取领导支持。加强与上级指导小组的联系和沟通,及时汇报活动进展情况。

  (二)强化督导检查。要通过编发信息、召开座谈会、建立工作联系点、经常性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了解活动进度,通报活动情况,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要建立工作进度表,对活动内容和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动态监管,防止和克服走过场,确保这次活动取得实效。司法厅创先争优、争做齐鲁先锋活动指导小组将适时向各地派出巡回指导组,加强检查指导,及时了解和掌握活动进展情况。

  (三)做好结合文章。把开展创先争优、争做齐鲁先锋活动与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努力在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中创先争优;与“全国律师队伍警示教育”结合起来,在坚持依法、诚信、尽责执业中创先争优;与“加强律师事务所党的建设和自身建设,提高服务科学发展水平”结合起来,在切实发挥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律师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中创先争优、争做齐鲁先锋。

  (四)强化舆论宣传。要注意发现、宣传创先争优、争做齐鲁先锋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形成正确的工作导向。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律师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增强宣传的针对性、生动性和实效性,引导广大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创先争优,在全行业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

  各市开展创先争优、争做齐鲁先锋活动进展情况,要及时报告省厅指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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