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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关于厦门市汛期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紧急行动方案的通知


  区级排查工作组:同安、翔安、集美、海沧区由国土房产分局会同建设、水利、交通、铁路、教育、民政等相关部门(单位)组成,负责辖区内重要交通干线、重要工程建设活动区、学校、医院和集市等人员集中地的隐患排查。思明、湖里区由建设局会同水利、交通、铁路、教育、民政等相关部门(单位)组成,负责辖区内重要交通干线、重要工程建设活动区、学校、医院和集市等人员集中地的隐患排查。重要交通干线隐患排查由交通部门牵头,重要工程建设活动区隐患排查由建设部门牵头,重要水利工程隐患排查由水利部门牵头,学校隐患排查由教育部门牵头,医院、集市等人员集中地隐患排查由国土部门(思明、湖里区由建设局)牵头。

  镇(街道)排查工作组:由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国土资源所、村(居)干部、村(居)防灾责任人、国土资源村级协管员组成,负责本镇(街道)排查工作,逐村(社区)逐户实地排查。

  (二)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组织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持单位厦门地质工程勘察院开展排查技术指导和隐患核查工作,由厦门地质工程勘察院组成3个技术指导小分队(第1分队负责同安、集美区,第2分队负责翔安、思明区、第3分队负责湖里、海沧区),指导、帮助各区级开展排查、核查工作。

  区、镇(街)两级排查工作组和地勘单位技术指导小分队要通过当地媒体,公布负责人通讯联络方式,接受群众报灾和咨询。

  (三)区级排查工作组根据对辖区内重要交通干线、重要工程建设活动区、学校、医院和集市等的排查结果,逐一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制定落实防灾措施,统一登记造册,并报区人民政府及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思明、湖里区为区建设局)。

  镇(街道)排查工作组要根据逐村(社区)逐户的排查结果,制定落实防灾措施和防灾责任人,统一登记造册,并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同意后,再报区人民政府及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思明、湖里区为区建设局)。

  三、排查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动员、准备阶段(2010年7月1日至年7月3日)。组织国土资源、交通、建设、水利、教育、民政、铁路、地勘等有关部门(单位)参加全省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紧急行动部署动员视频会议;各区政府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制订具体再排查工作方案,组建区、镇(街)二级再排查工作小组,开展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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