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关于举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业务工作培训班的通知
(新煤安监发〔2009〕54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煤炭工业管理局,各地(州、市)煤炭管理部门,自治区监狱局,各国有重点煤矿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材料的编制内容,提高各煤矿企业上报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申报材料的质量,经研究,举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业务工作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煤矿企业负责办理《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工作人员。
二、培训内容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变更、首次申请程序申报材
料填报编制与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三、培训时间
第一期:2009年3月31日-4月1日,报到时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