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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做好春节、“两会”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做好春节、“两会”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新煤监管发〔2010〕63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煤炭工业管理局,各地(州、市)煤炭管理部门,自治区监狱管理局,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新疆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徐矿集团新疆分公司、兖矿新疆煤业有限公司:

  2010年春节即将来临,全国“两会”即将召开,为确保各族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确保春节、“两会”期间煤矿生产安全,现就做好近期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地煤炭管理部门要立即对本辖区内的煤矿企业开展安全检查,切实掌握春节和“两会”期间生产、停产检修、放假停产煤矿企业的领导值班、带班以及重要场所的值班情况,特别是生产矿井井下各大系统的运转状况。

  二、各类煤矿企业(含建设矿井)主要负责人要认真组织开展春节、“两会”期间的隐患排查工作。节日期间正常生产的煤矿企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在矿区坐阵指挥,每个班次都必须有企业负责人跟班,针对煤矿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节日期间停产检修的煤矿企业,要提前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企业分管负责人要现场指挥,确保设备检修维护工作安全进行;节日期间放假停产的煤矿企业,要安排好领导值班,做好煤矿生活区安保和重要生产场所的值守工作,保证矿井正常的通风、排水和瓦斯检查等正常进行,确保节日期间职工生活和矿井生产系统安全。

  三、停产煤矿恢复生产前,要确保各岗位人员全部到位,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报请当地煤炭管理部门按照程序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方可恢复生产。

  四、各级煤炭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煤矿节后复产验收工作,对煤矿逐矿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验收,严格复产验收程序和标准,遵循“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复产煤矿各环节均符合安全生产的条件,严防复产验收工作搞形式、走过场。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没有得到有效治理的煤矿企业,不得复产。

  五、各地煤炭管理部门、各煤矿企业要认真安排好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值班值守工作,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确保春节、“两会”期间煤矿安全管理不松懈,发生险情时能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应对和处理各类事故灾害。国有重点煤矿在节日放假前,将值班、检修安排情况及时报送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信息调度中心(值班电话0991-4585062)。2010年2月25日前,请各地(州、市)煤炭管理部门、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公司将春节“两会”期间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汇总后以书面形式上报我局。我局将适时组织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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