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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09年度节能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09年度节能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通政字〔2010〕118号)


2009年,在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有关部门的正确指导下,各旗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重点企业认真贯彻落实我市关于节能降耗工作的决策部署,采取积极有力措施,不断提高节能管理和技术水平,节能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涌现出一批节能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为鼓励在全市节能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一步推动节能工作深入开展,促进全市节能工作再上新水平,确保圆满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任务,市政府决定对在2009年度节能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8个节能工作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对边玉春等30名节能工作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每人奖励2000元。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进一步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干事创业,推动我市节能工作再上新水平,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贡献。

  附件:1、通辽市2009年度节能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2、通辽市2009年度节能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二O一O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1:
通辽市2009年度节能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共8个)

  奈曼旗人民政府
  科左中旗人民政府
  开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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