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建设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勘察设计版)和安徽省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
(建市函〔2010〕614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委(城乡建委):
为进一步规范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及人员注册的审批、核准程序,加强建筑市场动态监管,提高行政服务效能,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立全国建筑市场基础数据库的原则和要求,我厅委托北京建设信源公司开发了《安徽省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完善了《建设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勘察设计管理版、企业版),现已基本完成。经研究决定,该系统于2010年7月启用。为做好相关衔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建设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勘察设计管理版、企业版)2010年7月16日起试运行。2010年10月1日正式启用,全面实现网上资质申报、核查、发证。
《安徽省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2010年7月16日起试运行。2010年9月1日正式启用,全面实行网上人员注册申报、审核、批报。
二、技术培训
为保证资质申报审批和注册申报核准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厅委托省工程勘察设计协会组织开展升级后的《建设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勘察设计管理版、企业版)5.0版、《安徽省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和操作系统的培训工作。培训工作于7月初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数据备案
全省具备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及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的企业应在2010年7月16日至2010年9月15日期间内,通过《建设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勘察设计企业版)5.0版网上进行资质数据申报,完成企业资质信息的数据备案。
2010年9月15日以后新取得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和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的企业,可在取得资质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企业资质信息的数据备案。
建设工程企业因未按规定办理企业资质信息的数据备案而影响到其正常的建筑活动,责任自负。
四、有关要求
完善建筑市场基础数据库,加强建筑市场信息化建设,是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和保障,是加 强建筑市场动态监管的重要手段。此项工作政策性、技术性强,时间紧、任务重。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落实人员,切实做好所辖地企业资质、人员注册网上申报及现有企业信息数据备案的指导、审核、上报工作,确保我省企业和人员数据库信息的准确与完整,确保我省企业资质和人员注册申报、审核工作的顺利进行,为我省建筑市场动态监管打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