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州市物价局关于尚东宏御雅苑室内停车场收费标准问题的批复

广州市物价局关于尚东宏御雅苑室内停车场收费标准问题的批复
(穗价函〔2010〕365号)


广州宏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尚东宏御雅苑(花城大道760号)室内停车场继续实行分类收费的请示收悉,根据《广州市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转发关于印发<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尚东宏御雅苑室内停车场作为配套停车场,应首先满足住宅业主及物业使用人现在和今后的合理停车需要,并按住宅小区停车场停放保管服务收费规定执行。
  二、在满足住宅业主及物业使用人现在和今后的合理停车需要的前提下,部分停车位(不得超过54个,含54个)可暂提供给商场、写字楼、娱乐场所等使用,收费标准按二类地区商场等配套停车场停放保管服务费规定执行,即:8:00至19:00标准为4元/半小时,19:00至次日8:00标准为2元/半小时,夜间时段最高收费10元,24小时最高收费64元。以上标准为最高限价,可以下调。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