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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泡菜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2.加大泡菜企业监督力度,日排废水100吨的泡菜企业必须安装在线监测设备,确保生产废水稳定达标排放。

  3.严厉打击泡菜企业违法排污行为,对屡查屡犯的企业坚决查处,该关停的坚决予以关停。

  (三)眉山质监局牵头对泡菜生产企业进行集中整治,确保泡菜生产企业管理制度健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质量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提高,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

  1.督促泡菜生产企业积极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质量管理制度,严把原材料进厂关、生产过程控制关和出厂产品检验关,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

  2.严格泡菜生产准入。对申请新开办泡菜生产的企业,要对其生产设备、工艺流程、原材料来源、质量检验检测设备和能力进行严格审查,确保新办企业全面达标。已获得市场准入资格的,要按照相关规定,从严检查,对不具备持续保证质量安全能力的,一律停产整顿,依法从严处理。

  3.指导泡菜企业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强制性标准、《泡菜生产加工规范》等标准组织生产;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4.建立泡菜生产质量检验比对工作制度。对企业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定期进行比对试验,验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检验人员的检验方法和技术是否能准确、合理、有效,切实提高企业产品检验把关能力。

  5.加大专项监督抽查力度。把食品添加剂和微生物指标作为抽查重点,每季度抽查一次,覆盖全市所有泡菜生产企业。

  6.推进泡菜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开展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在企业中建立生产经营档案制度,鼓励支持泡菜企业建立食品安全可追溯系统。建立食品企业诚信不良记录收集、管理、通报制度和行业退出机制。

  7.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体系。建立健全泡菜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网络,重点加强对泡菜生产过程中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的日常监测。及时发现可能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因素,及时组织风险性评估和综合分析。一旦发现问题,果断处置,追根溯源,严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三、整治安排

  (一)组织领导。

  此次泡菜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由眉山质监局牵头组织,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参加,各区、县政府配合。

  (二)时间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7月15日前结束)。由眉山质监局牵头,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配合,组织召开全市泡菜生产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动员会,安排此次专项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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