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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9年冬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

  市政府督查室对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要进行专项督查,公安部门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退役士兵入户手续;财政部门要积极落实安置培训经费,保障安置培训工作顺利进行;对生活、医疗有困难的退役士兵,有关部门要按规定将其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医疗救助范围,对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分配的,应取消其安置资格;没有完成安置任务的地区,不能评为双拥模范城(县);不履行法定义务、拒绝接收安置任务的单位,对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对在安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附件:1.中、省驻遂单位2009年冬季城镇退役士兵安置任务表
  2.市直机关、事业单位2009年冬季城镇退役士兵安任务表
  3.各区县园区及市本级其它2009年冬季城镇退役士兵安置任务表

  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附件1
  中、省驻遂单位2009年冬季城镇
  退役士兵安置任务表

接收单位

合计

人数

退役士兵(转业士官)报到地区分布情况

市本级

船山区

安居区

射洪县

蓬溪县

大英县

市开

发区

市工

业园

川中油矿

8

2

  

2

1

2

 

1

遂宁航空站、航校

2

2

       

铁路局

1

    

1

   

遂宁养路总段

2

1

1

      

市农行

2

1

    

1

  

市国税局

2

 

1

 

1

    

市地税局

7

 

1

 

1

2

2

1

 

遂宁工

商局

2

1

     

1

 

省电力

公司

2

  

1

  

1

  

信用联社

2

     

2

  

合计

30

7

3

1

4

4

8

2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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