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2010年环境保护专业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新环职改发[2010]1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环保局、人事局,各地州市环保局、人事局,自治区相关厅、局人事(职称)部门,自治区环保厅各直属事业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0年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新人社函[2010]150号)和《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系列环保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新人发[2007]114号)文件精神,2010年自治区环境保护系列职称评审会定于2010年10月中旬召开。 为做好今年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自治区范围内各企事业单位从事环境保护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材料
(一)填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高、中级填报2份,初级填报1份,格式表从http://www.xjrs.gov.cn新疆人事人才网下载,要求双面印制);
(二)单位出具的任期内年度考核结果在合格(称职)以上证明(盖单位公章);
(三)任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份(单位盖章);
(四)学历证书、现任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书或单位聘任文件及任职以来获奖证书原件,并附复印件各1份;
(五)外(汉)语考试成绩通知单原件。职称外(汉)语考试涉及免考或放宽要求的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并填写审批表2份(附件3);
(六)自治区人事厅颁发的环境保护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原件;
(七)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原件或成绩通知单原件。符合新人社发[2010]36号文规定免试条件的需填写《申请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考审批表》(附件4);
(八)任职以来,公开发表的能反映本人学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的论文、著作、译著等原件各1份(单位盖章),论文、著作、译著等须在上报推荐材料截止日前已正式发表;
(九)《自治区环境保护专业××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表》一式20份(附件1,可从http://www.xjepb.gov.cn新疆环境保护网下载格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