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切实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若干问题监管的通知
(厦建工〔2010〕67号)
各区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各施工、监理、建设单位:
今年以来,根据上级部门的部署,我局组织开展了工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及排查工作,中央、省里也专门组织督查组进行了督查。通过这段时间的专项治理,暴露出我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存在一些问题,突出表现在:部分项目施工和监理现场管理人员不到位或实际到位人员与投标承诺不符,人员变更随意,未按相关规定办理;部分项目施工日志、监理日志不完整,缺少记录或马虎应对;部分项目现场管理人员签字不规范、不完整,存在代签、漏签现象,未能认真履职;个别项目实际开工时间早于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时间。
针对存在的这些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方面的问题,我局就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监管提出以下意见:
1、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应切实加强对项目的管理,要认真梳理项目管理上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企业、项目内部管控机制,尤其是对上述问题要自我排查,及时整改。
2、各级监管部门要结合日常监督工作加强巡查,对项目现场管理人员不到位不履职、项目现场人员不按程序随意变更、项目资料不完整不齐全和擅自开工等行为进行重点督查;要结合新出台的动态管理办法加强监管,认真实行工程项目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动态考核管理,准确掌握施工现场动态信息,对于不履行质量安全管理职责的企业和履职不到位的责任人,要加强监管,并予以记分;要严格采取相应惩戒措施,加大监管力度,促进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岗位责任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