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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卫生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卫生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厦府办〔2010〕13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一O年六月十九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
(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福建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条例》、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0〕58号)精神,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现就加强我市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弘扬新型婚育观念,在全市形成关爱女孩的浓厚舆论氛围,进一步完善“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以下简称“两非”)工作制度,建立部门配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工作机制,使出生人口性别比逐步趋向正常。

  二、主要措施

  (一)发挥宣传教育先导作用,营造“关爱女孩”的社会舆论环境

  利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学校和新闻媒体广泛开展男女平等的宣传教育,营造“关爱女孩”的社会舆论环境,提高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对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的重视程度和支持力度。

  把“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关爱女孩行动”和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与农村宣传文化工作、农村电影“2131”放映工程、农家书屋工程、优生优育优教宣传结合起来,通过开展“计划生育家庭妇女创业之星”、“计划生育和谐家庭之星”评选活动和创建新型生育文化示范基地、实施新农村新家庭计划,推进农村树立文明婚育新风,引导群众自觉树立“女儿也是传后人”、“生男生女一样好”的婚育新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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