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继续做好强降雨抗灾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闽建电[2010]22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房管局、园林局、公用局,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
据省气象台预报,我省还将迎来新一轮强降雨,尤其是我省西北部地区仍有大雨到暴雨,抗灾救灾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孙春兰书记、黄小晶省长要求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咬紧牙坚持下去,努力夺取最后的胜利。为继续做好各项抗灾救灾工作,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印发孙春兰书记、黄小晶省长关于做好当前抗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讲话的通知》(闽汛电〔2010〕70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工作的通知》(闽委办发明电[2010]217号),现就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继续做好强降雨防御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抗灾救灾工作。这次强降雨,持续时间之长、强度之大、范围之广,在我省历史上是少见的。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继续把抗灾救灾作为当前工作的首要任务。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对当前灾情要有充分的认识,把困难和问题估计得更多一些,把办法考虑得更周全一些。灾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级领导干部务必坚守岗位,全面认真履职。从即日起至强降雨结束,省厅已暂停召开与抗灾救灾无关的所有会议,确保各地腾出所有时间和精力投入抗灾救灾。
二、突出抗灾救灾工作重点。各地要按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防汛抗灾工作的紧急通知》(闽建电〔2010〕20号)要求,继续做好以房屋安全、城市供水、建筑施工、风景名胜区和城市公园等为重点的防汛抗灾工作。一要继续做好城镇危房的排查工作,要督促乡镇政府加强山边民房、低洼地等地质灾害易发地的民房安全防范工作,及时排除隐患;二要做好灾区供水工作,强化水厂生产管理,确保供水水质,对停水区域要采取应急供水措施;三要按照“先通后畅”原则,全力组织抢修受损中断的城市道路和桥梁,尤其要先抢修主干道和救灾通道;四要加快受淹城区的清淤和垃圾清运工作,加强消毒和消杀,确保城市居民尽快恢复正常生活秩序;五要加强建筑工地临时工棚、材料仓库、围墙等临时设施排查,加强深基坑、高边坡和大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检查和检测,做好防排水和修缮加固等工作,要重点防范山边、溪边、水边、低洼地带等建筑工地因强降水发生建筑安全事故,必要时要立即停工;六要做好风景名胜区和城市公园因强降水而导致地质灾害的防御工作,南平、三明的风景名胜区和城市公园要及时关闭,待隐患排除确保达到开放条件后方可重新开放。同时,要筹划好灾后重建工作,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技术指导、统一协调管理,把灾后重建与旧城改造、小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与实施“造福工程”结合起来,建设好受灾群众新的家园。
三、做好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在此轮强降水结束前,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继续高度重视,安排落实好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并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要及时掌握动态信息,确保通讯畅通,南平、三明市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及时报送灾情险情,出现紧急情况的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省厅值班电话:0591-87614009;传真:0591-87614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