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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牧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开展2009年农机产品质量调查工作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牧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开展2009年农机产品质量调查工作的通知
(新农机科〔2009〕25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地(州)市农机局:
  根据《农业机械质量调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第69号部长令)有关规定,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补贴机具质量调查监督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办机〔2009〕7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区补贴机具质量监督管理,切实把好补贴机具质量关,维护农机市场秩序和广大农机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取得实效,2009年拟对收获水稻的谷物联合收割机、玉米收获机进行质量调查,对挤奶设备进行摸底调查。
  请各地(州)、县(市)农机局按照《2009年自治区农机产品质量调查实施方案》要求,加强对农机产品质量调查工作的领导,结合春耕春播、三夏和冬播生产季节,对本辖区的农机产品进行质量调查。调查工作结束后,以地(州)为单位将本地区的调查工作总结和原始调查记录表加盖地(州)农机局的公章后,于2008年11月10日前分别报送自治区农机试验鉴定站和推广总站,并发送电子文档。其中,除挤奶设备摸底调查表外,其余原始调查记录表均上报自治区农机试验鉴定站。
  联 系 人: 亚里坤(自治区农机推广总站)
  联系电话: 0991-4326124
  电子邮箱:tgzz@xjnj.gov.cn
  联 系 人:王冰、楚继红(自治区农机试验鉴定站)
  联系电话: 0991-4315454
  电子邮箱:xjnjjdz@126.com

  附件:1.2009年自治区农机产品质量调查实施方案
  2.挤奶设备摸底调查汇总表(略)

  二○○九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1:
  2009年自治区农机产品质量调查实施方案

  一、调查目的
  按照农业部《2009年补贴机具质量调查监督工作方案》的指导思想精神和目标,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开展调查监督工作,确保补贴机具质量稳定、安全可靠、服务及时,保护和调动农民购机用机的积极性,切实保障我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有效实施。
  加强农业机械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调查处理我区推广销售机具的产品和售后服务质量存在的问题,维护农机市场正常秩序和农业机械使用者和生产者、销售者的合法权益,为我区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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