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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机安全监理总站关于印发自治区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统筹协调,加强检查。各级农机部门要把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与打击非法拼装、改装拖拉机及非法生产超长超宽拖车专项整治工作和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结合起来,切实加强对“三项行动”的监督检查和督促指导。要不断完善农机安全生产“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农机主抓、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要强化农机监理、公安交通联合执法机制,形成农机安全生产的监管合力。自治区农机局将与相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在9月份对部分地(州)、县(市)农机部门落实“三项行动”情况和效果进行督查。各地也要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加强督促指导。
  (三)加强监督,广泛宣传。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各级农机部门要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方便群众投诉。对于举报有功人员,给予适当奖励。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农机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增强做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四)细化方案,及时上报。各级农机部门要按照自治区开展“三项行动”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调查研究,制定具体的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突出重点内容,细化进度安排,扎实开展好“三项行动”。请各地农机部门于每月20日前将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和《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进度报表》报自治区农机监理总站。11月20日前报送全年总结材料。

  附件:1、自治区农机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
  2、自治区农机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3、自治区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
  4. 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进度报表

  二OO九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1:
  自治区农机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自治区党委第七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和全国、自治区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强化执法为主线,严肃查处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违章载人、非法拼装改装拖拉机及非法生产超长超宽拖车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快推进农机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整治农机安全生产隐患,坚决遏制因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造成的重特大农机事故。
  二、目的意义
  通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增强农机安全监理执法的权威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强化农机监理执法理念,全面提升农机安全生产执法能力,有效遏制农机事故发生。
  三、主要任务
  农机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主要任务是严厉打击农机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规范农机安全生产秩序。重点要对以下几个方面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农机安全生产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操作规程等贯彻执行情况;乡级农机监理人员收归县级农机监理机构统一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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